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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創意產業」似乎是近幾年來很夯的詞彙,行政院極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下,本校已有
文化創意產業學程,各大學也紛紛新設相關科系,如台中教育大學明年新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學位學程,立德新設文化創意學系、佛光設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等,人人都知道「文化是一門好生意」,不免令我滋生疑竇。你也可以看到書店週週推出與「文化創意」相關的書籍,內容重複性極高的書籍琳瑯滿目,難道都只是政策、紙上談兵罷了。
課堂欣賞徐俊良學長的西班牙之行照片,趙老師好奇地問:「台灣有什麼文化」,張逸家學長興奮答道:「有呀,檳榔西施」。令我想起上週參與
蔡明亮導演的電影座談,其作品正好就是關於檳榔西施的故事。檳榔西施是台灣文化卻也是情色文化,可以從女性主義來談、物化女性來談,都是負面且容易對女性造成傷害,那它是不好的文化,還是好的文化呢。而我根本也認為「文化基因」、「文化底蘊」、「台灣文化」都在說同樣的東西,其實也只是文字組合遊戲,真正需要的還是「創意」。正如同謝老師常提到的「創造意義」,或者是利用「行銷」來提升其文化的「價值(加值)」,這是目前我正在思考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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